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其中:汽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小于28℃的液体,属于甲类液体;重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不小于60°C的液体,属于丙类液体。甲醇,其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小于28℃的液体,属于甲类液体。甲苯(闪点为4℃)属于甲类液体。
案例毛皮制品仓库建筑防火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储存毛皮制品仓库,框架结构,地上3层,地下1层,占地面积9600㎡,总建筑面积30000㎡;地上建筑每层均划分四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均为2400㎡;地下一层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均为600㎡;首层西北侧设有独立的办公、休息区,建筑面积300㎡,采用耐火极限2.50h的不燃烧体防火隔墙、1.00h的楼板和乙级防火门与库房隔开,并设有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该仓库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消防设施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