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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有哪些禁止行为?

日期: 2024-11-06 11:26:34 作者: 卢玉霞

很多参加证券考试的小伙伴虽然拿到证了,但是都还没从事相关工作故而也不是很了解证券从业人员有哪些禁止行为,下面就和乐考网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证券从业人员禁止行为是指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头等行为。

禁止行为(如下所示):

1、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

2、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

3、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

5、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

8、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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