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行政监管内容和形式
一、适度监管原则
股权投资基金实行适度监管原则。
体现在四个环节:在市场准入环节;在基金托管环节;在信息披露环节;在行业自律环节
二、合格投资者要求
股权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该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三、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限制
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含普通合伙人)。